【参编邀请】CECS标准《建设项目过程结算管理标准》参编邀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CECS)《关于印发<2020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20〕14号),由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经济杂志社负责具体实施)、山东科技大学主持编制的《建设项目过程结算管理标准》已经通过审核并正式立项。
2020年1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过程结算”,这不仅将带来建筑业结算方式的重大改变,同时也将对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制产生革新性影响。目前,北京、广东、浙江、四川、重庆、湖南、山西、海南、甘肃等地已经发文,明确在建设领域推行过程结算。
《建设项目过程结算管理标准》将系统界定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结算的原则、程序、方法,并就过程结算节点的判定、过程结算价款的编审,以及过程结算价款支付的程序与责任等,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该《标准》将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进行过程结算管理提供重要行为规范和执业指南。建设单位可依据该《标准》,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精准、动态把控投资,有效防范投资“超概”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承包单位可依据该《标准》掌握工程款结算节奏并做出合理、可行的资金安排,破解工程款拖欠难题;造价管理等咨询机构可依据该《标准》,提供过程结算等咨询服务,实现建设项目投资的全过程精细化管理。
按照标准编制计划,结合工作需要,编写组拟在全国各地按区域遴选部分代表性参编单位。如贵单位有参编意愿,请填写《<建设项目过程结算管理标准>参编登记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登记表》寄送给我们。同时欢迎贵单位对本标准的编制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 中国建设科技集团4层 建筑经济杂志社
邮政编码:100120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10-57368840 13910209835(同微信)
Email:jzjjliufang@163.com
附件:CECS标准《建设项目过程结算管理标准》参编登记表(请添加联系人微信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