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会议 | 2016’建设工程争端解决研讨会将于7月15-16日在济南召开

    发布时间:2016-06-15 点击数: 字号:
  建设工程领域是一个容易产生纠纷的行业。近年来,工程建设纠纷约占民事纠纷的40%。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增大和固定投资增速下滑,建设工程争议纠纷呈加大增长趋势,而现行建设工程争端解决规则尚存在某些不足之处。基于此,最高人民法院目前正在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二)》(简称《司法解释(二)》),以促进建设工程争端实务中相关疑难问题的解决。
  为帮助建筑业企业和工程法律从业人员了解建筑业发展的新形势,及时了解《司法解释(二)》的最新编制动向,研究、探讨建设工程争端司法解决新规则,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济南仲裁委员会定于2016年7月15-16日,在济南举办“新形势、新举措、新规则:2016’建设工程争端解决研讨会”。
一、组织机构
  主办: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济南仲裁委员会
  承办: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
  协办:山东省法学会企业商事法律研究会
     济南市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
     济南市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
  支持:《建筑经济》杂志
     《法治周末》报社
     《工程经济》杂志
     《民主与法制》杂志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15-16日(15日全天报到,16日论坛)
  地点:山东大厦(济南市马鞍山路2-1号)
三、主题报告
  题  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的中国建筑业发展
  报告人:汪士和 
      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协会会长、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高级顾问
  题  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二)》若干重点、疑难问题
  报告人:关 丽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长、《司法解释(二)》起草参与人
  题  目: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鉴定问题
  报告人:曹 磊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题  目:建筑业改革背景下施工合同备案制度的调整建议
  报告人:李 恒
      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题  目:工程承包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法律效力
  报告人:朱贤斌
      济南四建法律部
  题  目:建设工程争议仲裁的相关法律问题
  报告人:孙 巍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题  目: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效力问题
  报告人:马凤玲
      山东建筑大学副教授
  题  目:“营改增”对建筑和房地产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报告人:神方力
      山东财经大学教授    
四、相关费用
  本次研讨会为公益性活动,不收取会务费
  参会代表住宿、交通费自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琦
  电  话:010-57368813 13521956109
  传  真:010-57368845
  邮  箱:jzjjfhmsc@163.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中国建设科技集团4层
  邮  编:1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