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宏彬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1961年4月生,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注册税务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曾任广东省第七届(2003.9-2008年)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广东省第八届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律师执业20余年,先后代理过数起有重大影响的民商事、房地产、反倾销、知识产权等诉讼或非诉讼案件。在房地产业务方面经验丰富,2006年作为专家律师被收录在法律出版社的《中国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律师》一书中。参与中华全国律协会组织的讨论、起草及修改《律师办理商品房买卖法律服务操作指引》、《律师办理土地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律师办理物业管理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律师办理城中村改造业务操作指引》工作,2009年作为中华全国律协民委会的专题课题组成员参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修改工作。